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二期)地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已由新和发改批〔2025〕101号以新和发改批〔2025〕1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二期)地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和县2.1.2建设规模:新建De63-De200材质为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PE100-SDR11的埋地中低压燃气管道393公里,De63材质为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PE100-SDR11的低压燃气管道764公里,DN25材质为无缝钢管的入户低压架空燃气管道53公里,DN15材质为镀锌钢管室内低压架空燃气管道97552米,中压PE阀井280座,Q=15000Nm3/h次高压调中压调压柜6台,Q=50Nm3/h调压箱(带电伴热)1804台,燃气物联网表24388套家用燃气报警器24388套,家用防爆电磁阀24388套,燃气自闭阀48776套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2.1.3工程投资额:325.00万元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其他:需要项目负责人2.2招标范围: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乡镇气化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地勘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地勘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其它要求:/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足一年的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2年起至2024年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3年02月25日起至2026年02月25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3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
3.7 其他要求: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注: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10时30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地址)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7-2619552 10.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 ,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 目开标会议。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 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 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 自2022年3月10日起 ,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 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5.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便于标后手续办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 规定,疆外企业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息 ,未报送的请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艾买尔江·托合提 电 话:13369978831 地 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云山悦府小区8号楼1单元601联 系 人:杨建 联系电话:19399768879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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