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外雇除运雪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外雇除运雪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11-00037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外雇除运雪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50 型铲车18台及后八轮自卸车(20立)12台的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即时生效(5天内车辆准备到位),至次年2027年3月31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二年,续签的合同需一年一签,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至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有关公告发布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若两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山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东矿街107号 联系方式:0412-2323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街道正德街10号 联系方式:0412-2418269 邮箱地址:qsqzfcgzx@[链接] 开户行:不适用 账户名称:不适用 账号:不适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曦文 电 话:0412-2418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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