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迁建工程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文件评估咨询、评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3898001 | ||||
招标人 | 南丹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南丹县教育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3栋教学楼、2栋实验楼、2栋综合楼、6栋学生宿舍楼、1栋教师周转用房、1栋学生食堂、1栋风雨球场、连廊及其他建筑的土建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923.47㎡(约146.89亩),总建筑面积为74542.19㎡,计容面积为74542.19㎡,其中教学楼10779.65㎡,实验楼9088.5㎡,2#综合楼5929.89㎡,学生食堂5313.60㎡,风雨球场7776.01㎡,1#综合楼3186.24㎡,学生宿舍楼26740.44㎡,教师周转用房2777.76㎡,连廊2350.1㎡,其他600㎡。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01 月 2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01月 27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陆剑(身份证号:452226********0012、注册编号:20214500654)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兴业县人民医院新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广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六景工业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 PPP 项目(二期)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东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元整(¥948000.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黄婷婷(身份证号:452501********0225、注册编号:2021450070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三实验小学扩建教学楼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西南宁)储备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设计服务、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西南宁)储备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玖拾叁万伍仟元整(¥935000.00) | ||||||
设计服务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马武坚(身份证号:452525********4818、注册编号:2018450047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市步云中学工程总承包、2023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兴宁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7231711 |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同时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5.中标候选人企业诚信评分为“桂建云”平台或者区市级诚信评分平台公示的企业诚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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