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宜邻中心建设及(1期)改造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宜邻中心建设及(1期)改造 | 高县庆岭镇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正大路558号 | 18048771932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 | 13795810704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3171805.32 | 23171805.32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5.7.5 | 2025.7.15 | 2026.2.9 | 2026.2.9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施工 | 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曾志平 | 川2512017201815414 | 杨洪 | Z00022333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2.3 建设地点:高县庆岭镇2.4 招标规模:本次改造范围涉及聚居点居民楼13栋,涉及建筑建筑面积:15700 m2,黑化道路面积:6500 m2;新建宜邻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约2800 m2。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2.6 总投资:3300.8万元。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