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离子电切镜等采购项目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离子电切镜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离子电切镜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离子电切镜等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其它: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3 09:00到2025-05-20 17:00
支付标书费: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4 14:30
六、开标时间:2025-06-04 14: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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