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省能源局关于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黔能源审〔2024〕3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本工程厂址位于普定县城西南方向11km、国电安顺电厂西北方向2.5km处。化处站位于厂址中南方向4.8km处,黄桶站位于厂址东南方向4.2km处,普定站位于厂址东北方向8.5km处,铁路引接较为方便。
2.2 建设规模: 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元):666994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0000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840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的勘察(含详勘、施工勘)、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深基坑和边坡设计及评审、特殊措施方案编制及评审(如爆破等)、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竣工图绘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含脱硫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及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售后服务等,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具体范围、内容及界限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计划工期
总工期:22+3个月,以招标人通知时间进场开展“三通一平”工作,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正式工期计算,即浇筑第一方混凝土后22个月第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浇筑第一方混凝土后25个月第二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
非投标人原因,招标人未能按计划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相应顺延,但施工总工期22+3个月固定不变。
3.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DL 5277-20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
注: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与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一同发布,交易平台对外公告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以后续发布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与交易平台对外公告中计划工期(日)描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执行。
2.7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壹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由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5)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7日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电话:0851-8689132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 | 地 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
联 系 人: | 商务:谭工;技术:蒋工 |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 胡平、汪天浩、赵凌凌、龙娟娟、杨通琪、郑茜 |
电 话: | 13017097432,15186225223 | 电 话: | 19908505888 |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 gzgczb_zbb@163.com |
2025年09月29日
文件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