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三维荧光光谱仪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5ZB0931)
一、招标条件
本三维荧光光谱仪(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5ZB09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三维荧光光谱仪,总预算: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采购三维荧光光谱仪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经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签字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平台服务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联系方式:田女士 025-69586567
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付丹 025-6958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联系方式:高婷025-58066836-80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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