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1229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潘永华(13394996638)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伊犁州公安局社会化考场考试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JDB-2025KJ-072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1-州直科目二小型汽车考试 | 协议价 = 12.5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2-州直科目二大中型客货车考试 | 协议价 = 31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3-州直科目三小型汽车考试 | 协议价 = 16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4-州直科目三大中型客货车考试 | 协议价 = 37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5-州直科目二摩托车考试 | 协议价 = 1.5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6-州直科目三摩托车考试 | 协议价 = 1.5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供应商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1.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征集公告发布之日止)。1.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汽车类考场的供应商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属于摩托车类考场的供应商需提供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7月22日-2026年08月06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详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申请方式、地点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 08月 06日2.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category?isProvince=false&districtCode=659900&parentId=3661&childrenCode=ZcyAnnouncement2&utm=site.site-PC-42055.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1.86cd64a030ca11f09803cd797946e2a6,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注:申请前先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文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单位地址、发票开具名称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区(不包含奎屯市、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兵团农)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单位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征集人订单的;(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采购单位接收到群众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6)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7)发现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根据入围供应商承接的考试人数量,按季度支付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费。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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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详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