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990318000005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苏锡通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990318000005013001 | 标段名称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苏锡通行审发〔2025〕8号。项目业主单位: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招标人为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锡通大道与枫香路交叉口西北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0509.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2864.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644.6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0570.99平方米,感染门诊建筑面积约2037.56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面积约531.09平方米(最终以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民防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1957万元。
2.1.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工程养护等级及养护期:养护期为二年,养护等级三级。
特别提醒:除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之外,还需配合总包单位争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2.1.6其他: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内施工图所示的种植土、室外道路及基层、景观、绿化、坡道、雨污水、室外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B证,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5号)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和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执行。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则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书。
3.4其他: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3.8投标人提供承诺,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设备,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核查;
3.9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0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行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约谈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处理。
3.1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6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9.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9.5万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在主体库切换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原则上不受影响,在主体库切换后进行投标操作的应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开展交易活动。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5)鸿雁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调整。切换省主体库后,系统调整为使用CA锁或移动CA全国互认扫码登录参与开标会议。原有掌易捷无需下载。
开标之前,必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注册完善信息并确保开标用的锁已激活、绑定单位。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地址:南通苏锡通科技创业园竹松路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51351080909 、19895931915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联系人:顾莉玲
联系电话:18912268177
电子邮箱:ntcjzb@126.com
2025年5月
22 日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R方法二;R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认。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2.2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章) | ||||
企业资质证书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B证,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5号)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和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份按各自省份要求执行 ④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及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提供资料: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诚信承诺书”) 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或返聘退休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则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书。 |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认证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认证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认证承诺书”)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
投标保证金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的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2、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3、如采用保险保函方式的,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保险保单格式》。 | ||||
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合理性为评审因素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R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2(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扣除暂列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扣除暂列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 ,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意事项: 1、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评审通过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3、“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40 家(含 4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40 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4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40 家(含 4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40 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18 家和以下 22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四:抽签入围法。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人可以参照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先去除一部分投标人后再随机抽取,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五:合成入围法。即采用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和抽签入围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低价排序法(或均值入围法)中的G1和G2值抽取、计算、去除,确定进入最终入围范围的投标人;再通过低价排序(或均值计算)确定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数量50%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剩余50%从最终入围范围内的尚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具体入围数量R(一般不少于15家)、入围细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五:ABC合成法。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工程暂列金1290000元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2) 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第一步: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是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的下浮率:12%、13%、14%、15%、16%、17%、18%、19%、20%共9个数值。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本次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70%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系数K、下浮率△,K、?可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注:①(不含C值)B值的抽取:以“鸿雁不见面”中该项目开标记录表上所示序号作为各投标单位的抽取号码。B值由招标人代表在B值抽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B值。
②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第二步:评标价(扣除暂列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扣除暂列金)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