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龙审批复〔2025〕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病房改造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主要对院区内5栋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及院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总建筑面积7353.81㎡。其中:1号楼、2号楼一层、5号楼改造建筑面积合计2112.71㎡;3号楼、4号楼改造建筑面积合计5241.10㎡(含病房改造面积2920.70㎡),布置病房36间,儿科及妇产科病床84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加固改造修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和通风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购置医疗设备等
2.3项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解放东路15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即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院区)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期配合服务等。(最终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15491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本数),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 |
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 |
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区块链电子保函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电子保函;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6.3逾期送达(送达时间以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文件后生成的回执为准)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在【我的投标项目】项目详情页点击【参与远程开标会】进入远程开标大厅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时间到达前,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入远程开标大厅(登入远程开标大厅入口提前2小时开放);开标时间前未登入过远程开标大厅的投标人,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 中山街道中山路44号1号楼2单位1104 联系人:朱工联系人:刘工 电话:0898-66249660电话:0898-65327440 监督部门: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8-66568045 2025年09月12日 监督部门: 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898-66568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