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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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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225078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25)32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104团大浦沟片区
  3.项目工程规模:1)土地收储建设内容:本项目对项目区内的166.78公顷土地完成收储。其中一期土地收储面积111.64公顷,二期土地收储面积55.14公顷。2)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内容:一期建设道路包括大浦沟路、横二路(大浦沟路-规划路)、支路一(规划路-大浦沟路)和支路二,道路总长度为3507.772米;二期建设道路包括横二路(规划路、喀什路南延)、支路一(大浦沟路-支路三)和支路三,道路总长度为2001.469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2004002250786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工程规模】:1)土地收储建设内容:本项目对项目区内的166.78公顷土地完成收储。其中一期土地收储面积111.64公顷。2)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内容:一期建设道路包括大浦沟路、横二路(大浦沟路-规划路)、支路一(规划路-大浦沟路)和支路二,道路总长度为3507.772米。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2004002250786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项目管理服务:完成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至本项目决算结束的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2、工程勘察设计:按照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测绘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测绘成果;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与概算编制,并提交合格的设计与概算编制成果,配合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进度款的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索赔计算;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 4、招标代理服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招标相关事项,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协助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资格):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2)勘察工作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工作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行业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造价工作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5)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项;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2022年01月0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并共同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七)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项前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8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兵团十二师市民中心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唐强
联 系 人:
闫双燕
电 话:
0991-3781178
电 话:
1871991599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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