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三标段)屏山县中都镇农副产品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项目(三标段) | 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号 | 18011213729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经济开发区王场产业园区平湖产业园5号楼1层 | 18161115888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一个,占地面积86.5亩,总建筑面积 47159.26平方米。包括白魔芋加工厂1个8000平方米、魔芋种子仓储基地1个4800平方米、白茶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水果交易中心1个5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1个6800平方米、粮油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特色水果加工厂1个4800平方米、竹笋加工厂1个4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092.59平方米:规划机动车位200个、非机动车位100个,道路及停车场硬化9038平方米:扩展种植白魔芋和白茶各200亩,配套3.5米宽产业道路50公里、2米宽耕作道路60公里、100立方米水池90口、灌溉管网 120 千米。2.3.1、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厂房18059.59㎡及配套设施工程。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26894198.89 | 26894198.89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6-01-16 09:21:15 | 2026-01-19 | 2026-07-18 | 2026-07-18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格要求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 | 保函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周玲 | 川 25120232 02306128 | 易登 林 | 川 25120162 01816313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一个,占地面积86.5亩,总建筑面积 47159.26平方米。包括白魔芋加工厂1个8000平方米、魔芋种子仓储基地1个4800平方米、白茶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水果交易中心1个5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中心1个6800平方米、粮油加工厂1个5333.33平方米、特色水果加工厂1个4800平方米、竹笋加工厂1个4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092.59平方米:规划机动车位200个、非机动车位100个,道路及停车场硬化9038平方米:扩展种植白魔芋和白茶各200亩,配套3.5米宽产业道路50公里、2米宽耕作道路60公里、100立方米水池90口、灌溉管网 120 千米。2.3.1、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厂房18059.59㎡及配套设施工程。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