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官渡区水务局第二批水利设施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官渡区水务局第二批水利设施管理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内容:官渡区水务局第二批水利设施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做好所有设施的管理及值守(或巡查)工作,熟悉设备操作规程,服从官渡区水务局的调度管理; (2)负责泵站抽排水设备、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机械设备及期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泵站进水口漂浮物的打捞和清运,确保泵站、闸门的正常运行;(3)保障用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4)负责站内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5)负责站点周边上下游河道的巡查(环卫一体化保护及绿化考核)工作;(6)负责泵站进水池、调蓄池的定期清淤工作。
2.2采购范围:完成官渡区水务局第二批水利设施管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采购预算:59.489209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须提2024年6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7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8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书面声明,相关网站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进行评审,若出现以上被列入失信信息情形的,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9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3.10其他承诺(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
(1)廉洁自律的承诺。
(2)磋商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须在平台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磋商申请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平台获取竞争性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09时30分。
5.2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