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5202-78-01-09501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榕东路南段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榕东路南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榕东路南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金来源由债券、财政资金等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道路南起望江北路,北至进贤门大道,路线全长约1.86k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36m,设计行车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1)承包榕东路南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现场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原材料及构配件检测;②道路工程检测;③给排水工程检测;④地基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检测频率应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完成检验检测项目属地监督部门备案工作。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参加项目实施期间与检验检测相关的会议,对项目检验检测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意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和备案工作费用。 (4)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招标内容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 |||||||
服务周期 | 服务周期从监理工程师通知进场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须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组织检测人员对相应项目进行检测,按检测计划的时限出具检测报告,并密切配合,确保施工质量与工程进度。 | |||||||
最高投标限价 | 255358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应涵盖本次检测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width="214">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width="170">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62699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西东泮社区东凤园2栋东梯2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敏涛 | 联系电话 | 0663-8282862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866586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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