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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拟对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28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在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新增条款:6.因国家、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发生税费减免的,该部分减免利益归甲方享有。甲方可直接在应付未付款项中扣减对应减免税费。未付款项不足扣减或者甲方已全额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减免税费退还给甲方指定账户。乙方若对甲方通知所载的减免事实、减免金额有异议,应当由乙方自行提供有效证据予以反驳;乙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即按甲方通知的金额执行。乙方逾期退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退金额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二、新增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考核条款:(一)服务质量考核与扣款机制在合同履约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定。若乙方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出现以下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从合同总金额中核减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1.服务响应与质量不达标:因乙方技术支撑服务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及时,导致甲方发布书面通报或正式函件予以警示的,每次扣除2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相关服务人员。2.重大会议保障故障:因乙方服务保障不力,导致涉及30人(含)以上的区级会议(含视频会议及本地会议)发生中断事故的,按以下标准扣除违约金:中断时长超过5分钟但不足30分钟的,每次扣除2000元;中断时长达30分钟及以上的,每次扣除3000元。3.驻场人员履职规范:乙方驻场服务保障人员在岗期间,从事与本项目保障服务无关事项的,每次扣除500元。(二)人员到岗与考勤管理1.缺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人数及时间安排人员到岗的,视为缺勤。每缺勤一人/天,甲方有权从项目总额中扣除800元。2.脱岗: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驻场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若抽查时发现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驻场岗位(即脱岗),每次(指每次抽查发现)扣除500元/人;若同一人在同一工作日内被多次抽查发现脱岗,仅按一次计算。(三)扣款上限上述各项考核扣款累计计算,扣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业务开展实际,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并经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合同部分内容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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