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荥政储(2023)4-2号渣土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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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5-53 |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荥政储(2023)4-2号渣土清运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688,988.63元 | |||||||||||||||
最高限价:688988.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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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荥政储(2023)4-2号地块的渣土清运工作; 5.2、服务地点:荥阳市京城路与泽众路东南侧;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 5.4、工期:45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应附于响应文件并加盖带供应商电子签章(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注:1、依据《荥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荥财字〔2022〕21号)文件中第五条“合理简化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格式请参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项“(二)资格承诺声明函”。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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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2号)文规定的计费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荥阳市豫龙街道办事处 | |||||||||||||||
| 地址:荥阳市郑上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 | |||||||||||||||
| 联系人:陈丽 | |||||||||||||||
| 联系方式:1783718565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 |||||||||||||||
| 联系人: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1564926768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15649267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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