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4-00003
二 、 项目名称:于洪区2026年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监测任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7号(5门)
中标(成交)金额:68(%)
评审总得分:83.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监测任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2026年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负责于洪区辖区内部分河流断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监测任务。对区域内小浑河、北干渠及造化排支于洪区段的集贤排水站等12个河流断面开展监测,对区域内信访、应急污染事故所涉及的水、气、声、土壤等污染因子的监测任务开展监测。
服务要求: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提供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以上主要检测项目要求均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6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6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6、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采购人随机抽查。 7、签订服务合同后,在服务期内发现检测机构存在采样不规范、数据造假等行为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丽 、王国文(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监测任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024-25324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
联系方式:024-67767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琳、于金鑫、王森艳、律红侠
电 话:024-6776775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布)于洪区2026年环境监测社会三方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于洪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监测任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