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清风湖小学项目施工-体育场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市清风湖小学项目施工-体育场地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DXCG2025-04#
项目名称:东营市清风湖小学项目施工-体育场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EPDM塑胶面层、塑胶草坪、硅PU,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1688899元;
最高限价(如有):1688899元;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拥有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