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将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4010401100212001)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1)资质要求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增加:“18)、本项目的中标人应按闽发改价格[2024]150号文规定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设备供货技术要求”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3.1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双通道计费功能且每个通道同时可以独立计费,并且已将本公司数据库接入中燃集团计费系统。”变更为:“3.1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双通道计费功能且每个通道同时可以独立计费,潜在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2.“3.3投标产品电路板上须包含符合中燃集团要求的ESAM加密芯片。”变更为:“3.3 投标产品电路板上须包含ESAM加密芯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数据安全:采用硬件安全逻辑加密单元,实现燃气表存储和数据传输安全,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和真实性,防止数据算改,防止重放攻击。②网络安全:燃气表与IoT 联接管理平台通过网络进行通信时保证通信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干扰复制和算改。”;
3.“★4、投标产品须与招标人现有燃气表统一管理平台数据无缝对接满足平台使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现有平台参考技术要求:”变更为:“★4、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平台使用要求:”。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六、报价要求”内容变更为:“投标人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本项目燃气表的报价含:表具本体、配件(如有:一般为电池、表接头等)费用、安装费、物联网通讯资费(10年期)、运费、运维维护费以及与燃气公司算费系统、CRM系统的对接费用(包干制、不得在合同外额外收取服务费、差旅费等)。”。
五、以上内容变更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已上传,投标人须自行下载并按变更后的最新招标文件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六、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