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3〕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对上争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3〕96号、兴发改固〔2023〕2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兴文县2.2规模及投资额:久庆河25.43km综合治理工程、玉带桥综合整治工程、洼地治理工程,新建湿地生态保护工程,新建防洪监测中心约3000㎡,新建文化中心、研发中心约28000㎡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6.3亿元,建安费4.53亿元。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和缺陷责任期。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不同专业分工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0 09:00 至 2025-07-15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30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