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源汇区5G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地块13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紫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源汇区5G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地块13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概况:共采购安装3台有机房电梯。其中2台乘客电梯,额定速度1-2m/s,载重1000KG;1台有机房货梯,额定速度1-2m/s,载重2000KG。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具体采购内容为:共采购安装3台有机房电梯。
2.4 供货及安装期:50日历天(此时间含供货、安装、调试时间)。
2.5 质保期:24个月。
2.6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梯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电梯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梯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且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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