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梅州2025-2026年低速充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梅州2025-2026年低速充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GDTT-BB-202502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预算:含税金额323.04万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划分为2个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2个,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 实施区域 份额占比 含税预算金额(元)
第一名 份额一 梅县,五华,大埔,蕉岭 60% 1938237.96第二名 份额二 梅江,兴宁,丰顺,平远 40% 1292158.64合计 3230396.60
1.8本项目设置折扣系数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低速充电点位的选址及涉及其他的协调;②负责各场景充电桩设备(充电主机、从机及供电线路)的安装及调测;③按需提供各场景充电桩配套设施(例如灭火器、监控设备、雨棚)。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4工期要求:按采购人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
2.5服务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若供应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行政许可:
(1)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修类;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证明材料要求:
(1)配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担任,且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
(3)须提供三类安管人员证企相符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或扫描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3.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充电桩或充电站等施工服务),且合同累计总金额不低于含税1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或结算,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或结算,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含税金额、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梅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7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