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条件
2025年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膜结构车棚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PROJ20251801021438
2.2项目名称:2025年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膜结构车棚项目
2.3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5工期:30日历天。
2.6项目地点:信阳市潢川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文件中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供应商未在与招标采购活动直接相关的重大违法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请各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1-3.4项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2402室获取。
方式二:请各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1-3.4项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日期),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htc123@126.com)。
资料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交纳文件费后,代理机构会将竞谈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5.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5年09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飞山城二期维也纳国际酒店信阳东站店2楼莫扎特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
地 址:潢川县李夹空宁西大道西侧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5137660533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联 系 人:钟女士、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222277
电子邮件:xhtc123@126.com
监督部门: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党建科
联系电话:0376-3930007
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9月18日
附件:
书面承诺
我方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未在与招标采购活动直接相关的重大违法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响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分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