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科发改审批〔202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高新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绵阳高新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科发改审批〔2025]1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绵阳高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金祥寺片区 1、2、3 组、凝祥寺片区3组、虹苑路片区5、6组等三个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面积总计约182000㎡涉及城中村村民4000余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市政管网照明和环境整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改造提升。
2.4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时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项目施工图、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建设,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责任期内的修复及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即可)。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任一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内,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21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高新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
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
邮编:621000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话:0816-254656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201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话:028-8754914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08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