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50121-TZQCC-CS-20250002
二、项目名称: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经济责任审计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长兴大厦五楼511号A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42,130.00元 | 92.15 |
合同包2(经济责任审计包二):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1406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75,255.00元 | 90.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经济责任审计包一):
服务类(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23030000 审计服务 | 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1.1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规定,土默特左旗将开展全旗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重点对2021年“两委”换届以来村、社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等情况和群众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此包共157个村、社区包括毕克齐镇(45个)、台阁牧镇(24个)、白庙子镇(49个)、塔布赛乡(21个)、金川区域(18个) | 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当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供应商接受审计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 2.成果报告须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报告初稿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对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若采购人认为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可要求重新核实修正。 3.供应商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保证服务工作程序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并对出具的相关结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成果要求: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 5.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准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内容的有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专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有关情况。成果报告出具后,审计机构必须保密,不得透漏审计结果,审计机构承诺如由审计机构原因造成的审计结果泄露,由其承担一切后果(提供保密承诺函)。 6.应加强成果文件内部审核制度,并提供审核记录。 7.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8.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采购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9.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业”,在法规及政策许可范围内切实维护采购人的一切权益。 10.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有关会议、洽谈、验收及调研,认真细致地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通过审计工作经验,结合本项目特点对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力争项目成本经济合理。 11.保证严格执行采购人及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一切任务。 | 标的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80个日历天;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为准。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 | 642,130.0000 |
合同包2(经济责任审计包二):
服务类(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C23030000 审计服务 | 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购人指定范围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 | 签订合同后80个日历天 | 符合国家服务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675,25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庄**、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经济责任审计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经济责任审计包二): 1.01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土默特左旗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党政机关大楼
联系方式:16647119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土默特左旗城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政府街南全胜路西
联系方式:1524715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勇
电话:15247150608
土默特左旗城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