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发布大渡口区城市形象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加快建设闻者向往、来者留恋、居者自豪的美丽大渡口,系统性、立体式宣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效和亮点特色,全力做好城市营销,讲好大渡口故事,努力营造“尚义大渡口、宜居宜业城”崭新形象。拟采购:1、《人民日报》整版广告,全彩,伍个。 2、人民日报客户端重庆频道信息流广告叁次,每次1天,静态大图第4条位置。 3、新媒体产品制作:长图贰次,视频贰个(每个时长180秒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的人民日报全资广告公司,全权经营人民日报广告。旗下拥有多个分、子公司,业务遍布中国,并已延伸至美国、韩国等。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全权负责重庆市内人民日报广告的管理、发布和运营,对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根据上述情况,本次服务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有唯一性,满足《渝财采购〔2016〕56号》相关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4幢3-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16日 至 2025年7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左卿
联系电话:18716781927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联 系 人:黄灿然
联系电话:023-68551383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奎
联系电话:023-67461776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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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经专家组对项目内容审查后,一致认为“发布大渡口区城市形象广告”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