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贵阳市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设计”,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商务标评审标准“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配备”中:(1)、建筑设计专业 1 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5 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2)、结构设计专业 1 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得1.5 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修改为:(1)、建筑设计专业 1 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5 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2)、结构设计专业 1 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得1.5 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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