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玄武区道路停车收费PDA设备租赁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06602521ZC00410
1.2项目名称:玄武区道路停车收费PDA设备租赁技术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1.4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20万元/年,服务期二年;
最高单价限价:111.11元/套/月
1.5采购需求:原道路停车收费PDA设备已老旧不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道路停车收费,为确保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玄武区道路停车收费PDA设备租赁招标,技术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有合同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费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下载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 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6.2勘察现场:无。
6.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25-85507099
地址:南京市太平门街3号8幢202室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晶晶 唐大维
电子邮箱:chujj@jcec.cn
联系方式:025-83314167025-8663928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晶晶 唐大维
电话:025-83314167025-86639285
八、本项目为限额以下,内控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