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手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7月07日 21时3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7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5185 | 项目名称 | 宝安记者站新闻综合楼(宝晖大厦)26层整层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晖大厦 |
面积/数量 | 867.8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6个月(第一年3个月,第二年2个月,第五年1个月(租赁合同期满前最后一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 |
履约条件 | 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标的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4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4.证照办理:在标的物业使用前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证明办理的相关费用;5.消防安全:负责标的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6.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标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讯网络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元/㎡/月,未包含在租金内,需由承租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免租期间不减免标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讯网络费、卫生费、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7.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报业集团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8.出租方以标的物业的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出租方仅保证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承租方原因危及主体结构安全的除外),承租方已现场踏勘标的物业,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标的物业情况,清晰标的物业装修陈旧、管线老旧、设施设备老化等事项,承租方须承担标的物业主体结构安全问题之外的所有事项及风险,在后期使用中自行进行维修、整改或更换,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使之符合政府部门合规要求,保证标的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承租方原因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除外)以外的一切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9.宝晖大厦的物业租赁用途限于办公或商业使用,承租方须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规范使用(标的物业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办公占61%、商业占10.6%、食堂招待所占28.4%);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行办理标的物业的消防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取得办公或商业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后方可办公或营业,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标的物业的消防验收许可及其它所需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0.标的物业不允许转租;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后60天内购买合同标的物的财产责任险;11.承租方入场装修需服从出租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12.宝晖大厦的物业管理由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租方须与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工商信息查询单;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8.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报业集团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具体由出租方核实);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5.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报业集团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具体由出租方核实);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8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陈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822;0755-83690522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报业集团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或未向深圳联交所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的;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2.承租方在报名前,已充分知悉标的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标的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同意标的物业的租赁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同时出具相应承诺函件(承诺函件自拟),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3.现场踏勘联系人:钟先生,联系方式:13798220122。4.出租方以标的物业的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出租方仅保证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承租方原因危及主体结构安全的除外),承租方已现场踏勘标的物业,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标的物业情况,清晰标的物业装修陈旧、管线老旧、设施设备老化等事项,承租方须承担标的物业主体结构安全问题之外的所有事项及风险,在后期使用中自行进行维修、整改或更换,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使之符合政府部门合规要求,保证标的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承租方原因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除外)以外的一切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承租方须承诺自愿放弃主张应由出租方承担本项内容的相关义务与责任权利。5.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可委托支付用作抵扣应向出租方支付的租赁押金)。6.新的承租方需与深圳报业集团签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2019.11】格式合同版本《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及合同补充协议。7.标的物业由产权单位深圳报业集团委托控股企业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最终承租方与深圳报业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8.标的物业的建筑防火及消防系统工程于1999年通过验收,如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须自行报建并办理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承租方二次装修验收不通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宝晖大厦租赁用途限于办公或商业使用,承租方须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规范使用(该物业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办公占61%、商业占10.6%、食堂招待所占28.4%);承租方对房屋的用途性质和现状清楚明白,出租方并无任何隐瞒。10.标的物业未办理房产证,仅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宝晖大厦主体工程验收证明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等。11.装修免租期间不减免标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讯网络费、卫生费、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12.标的物业的停车优惠及其他增值服务,不在本次招租公告信息范围之内,后续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另行沟通协商。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3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