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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长沙县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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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50814000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长沙县实验中学

采购人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1号

供应商(乙方):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1427966

合计金额小写:1427966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柒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长沙县实验中学校是一所国有公办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省重点中学),地处湖南省长沙市城郊一长沙县县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镇,位于星沙街道三一路1号。校园面积280多亩,48个教学班,3000余名师生。学校四周均有围墙围合,有南门、北门为主要出入口,西门为侧门仅为重大活动时开启,校园内道路畅通,路面都为沥青路,校内交通通畅。生活区、教学区、办公区和运动场等区域功能分布规范。学校现有办公楼2栋,教学楼(含艺术楼)5栋、学生宿舍4栋、教师宿舍5栋、学生食堂2个、科技楼1栋、体育馆1个、羽毛球馆1个、门面1栋、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1个,篮球场15个、校内人工湖1个。

(2)金额明细:

1427966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长沙县实验中学校园内所有公共场地、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灭蚊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包括屋面、宿舍楼梯间的清扫、各不锈钢门及扶手的洗抹等)。

2、清除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及残枝落叶。

3、清除人工湖内漂浮杂物。

4、学校的会议室、特立厅、行知厅以及四个支部活动室等保洁服务。

5、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日常清保洁用品由物业公司负责)

6、木工勤杂工:校园内公共校产的常规维护、维修、小型制作、增添等(不锈钢等金属制品、泥工和抹灰工、管道疏通、防水由采购人负责);

7、园林维护:校园内公共绿化苗木、草地除杂维护、修剪整形、去病除虫、补栽补种和学校临时杂事等。

8、学校水电日常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9、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文件不少于27人在岗工作,员工住房根据目前情况按4——6人配置,即采购人提供6间工作用房,如不够自行解决。

10、学校大型活动,中标人在原基础上需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2.人员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物业项目考核标准。

1、《长沙县实验中学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将委托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六个项目,合计分值为39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房屋管理60分;②机电设备管理20分;③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100分;④清洁卫生管理140分;⑤绿化管理40分;⑥服务受理30分。

2、采购人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312~370分间(即满意度在80%以上),不奖不罚,总得分低于312分(不含312分),每少一分,处罚物业管理公司200元;总得分370分(不含)以上每增加一分,给物业管理公司奖励200元;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均在312分(含)以上,合同自动续签至下一年。

3、对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采购人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4、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具体考核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用足人工,如甲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用工不足的情况,每少一人按2000元进行处罚,且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七日之内补足人员,对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人员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由中标人于下季度首月初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费。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09 ——2026-09-08

五、服务地点

长沙县实验中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5年9月9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李浩法定代表人:靳勤

委托代理人:盛俊杰委托代理人:张红日

附件列表

  1.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2. 报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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