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变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已由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以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行审投资管理【 2023】5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中央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衡水市中医医院 ,招标人为
衡水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中医医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变配电室工程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3400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26995.17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68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1.79平方米,总体规划床位数600床,总停车位910辆。含医疗综合楼一栋,另设附属配套用房、制氧站、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门卫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新院区建设项目的变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施工 内容,包含 10kV高压配电及低压配电等内容,主要内容为干式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屏)、电力电缆、柴油发电机组以及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等内容 ,建设地点:
衡水市宁安路以南、隆兴路以北、顺平街以西地块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变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工程 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732 . 490133 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及以上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 5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 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6 年
09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 0 时
00 分,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链接]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链接]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链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 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链接]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 不显示 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链接] 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秦振阳、俞亚莉 ,联系电话:
0318-2100216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2056307 电子邮箱:
hsszbb@[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
13. 联系方式 13.1 招标人:
衡水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
衡水市光跃街跃强胡同 1号、衡水市胜利西路446号 ; 联系人:
靳铁柱、柯寅秋 ,联系电话:
13315851256、0318-2681035 ,电子邮箱:
/ 。 1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 B座14层 ;项目负责人:
秦振阳、俞亚莉 , 联系电话:
0318-2100216 ;联系人:
秦振阳、俞亚莉 ,联系电话:
0318-2100216 ,电子邮箱:
hxzb0318@[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