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自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5)供应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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