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西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临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临西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行审可研〔2025〕1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临西县交通运输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关于临西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临交批〔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临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河北银光化工有限公司正南方向国道G514、临西县小卢村东北方向县道X905。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2个治超点,位于国道G514和县道X905上,检测站位实行双向检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动态称重设备 2 套,主要包括称重平板、称重数据处理单元、车辆重量计算软件等;车辆识别及超限信息发布系统 2 套,主要包括环保高清号牌抓拍系统、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和支撑杆等设备,LED 显示屏等配套设施;以及中心设备辅助配套设施、道路破除及恢复、标志牌、标线等工程。
2.1.3 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2 年 08 月 01
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新建或改建相同或以上规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 3.1.3
信誉要求:(1)投标人过去 1 年(2024 年 08 月 0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公路项目监理合同被解除;(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3)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3%80%82%3Cp%3E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不得同时在其他监理工程项目上任职。
3.1.5 其他要求: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0:00:00至2025-10-13
23:59:59,登录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 ”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临西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振毅,受理电话:0319-8567277);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恒,受理电话:0319-73121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西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3721211
电子邮箱:lxddz@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西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临西县平安街东侧 | 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振毅 | 联系人: | 王恒 |
电话: | 0319-8567277 | 电话: | 0319-73121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ongdingyurun@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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