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及配套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502000217
(计划编号:37052300080110220250021)
本项目广饶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及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字〔2025〕48号)批准,采购人为广饶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月河路3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迅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迎宾路恒丰大厦B座西辅楼四楼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502000217
(计划编号:37052300080110220250021)
工程名称:广饶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及配套改造项目设计
磋商范围:广饶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及配套改造项目全流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设计交底、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需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计划投资:约90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广饶县中医院
二、项目磋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3、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筑师,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筑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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