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第1包★17.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若服务内容需要提供的配件: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产品安装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更正为:★17.若服务过程中服务内容涉及中标人需要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时,中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证其安全合法性和渠道正规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合规的采购凭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并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增加技术参数:★若服务过程中服务内容涉及中标人需要提供的配件为医疗器械时,中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证其安全合法性和渠道正规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合规的采购凭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并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500[2025]00241;
2.采购品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66%
(2)第二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83天,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66%
(3)第三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66天,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66%
(4)第四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49天,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66%
(5)第五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32天,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66%
(6)第六次付款,合同期满考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金额的16.70%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包1:1,230,000.00;包2:864,000.00;包3:1,110,000.00;包4:1,920,000.00;包5:855,000.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28-2723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44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446608-8822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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