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设备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购置
2.2采购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包
设备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除尘器输灰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套
1
2
TSP监测设施与管控平台升级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套
1
4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防爆)
详见技术要求
套
1
5
干熄焦烟气脱硫控制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套
2
2.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3交货期:详见采购文件件;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项目1、4标包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谈判,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5标包仅允许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