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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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0250818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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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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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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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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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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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宝梓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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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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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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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与艺园路交汇处东南角,有房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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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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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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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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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用房10288.04㎡、宿舍2227.35㎡及车位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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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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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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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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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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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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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126元/月(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固定停车位使用费单价为500元/个/月,含车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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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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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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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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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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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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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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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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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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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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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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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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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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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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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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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信用不存在污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查询信用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书面承诺文件(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拖欠工资、社保情况,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书面承诺文件(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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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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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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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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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房产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进行装修的,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承租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装修图纸、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出租方不作标的使用权的监管义务,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消防、安全、卫生等存在的问题都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有火灾、水灾、盗窃等情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不得随意建设临时厂房和附属办公建筑物;
6.意向承租方不得经营违法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业;
7.租赁履约保证金:本次招租房产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6个月租金,具体以免租期月份为准,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8.意向承租方需要转租的,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前向深圳联交所及出租方出具转租意向的申请,并提供转租承诺。经出租方报主管单位批准后,方能签署《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以及双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前提条件为:(1)出租方获得上级公司同意本出租房产转(分)租的书面审批文件〔如转(分)租〕;(2)出租方就所涉房产办理物业入住流程。如在出租方报请上级审批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未获得批准〔如转(分)租〕,或出租方在该期间未能就所涉房产办理物业入住流程,承租方或出租方均有权退出本项目,招租保证金予以全额原路退回(除非双方商定同意延长办理时限); 10.物业管理费:研发用房23.8元/㎡/月,配套宿舍11.8元/㎡/月;电费:承租方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向物业管理处缴纳,水费:承租方每月根据实际用水量自行缴纳;
11.其他说明按《租赁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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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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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报名即代表已经到现场勘察并同意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承租方装修所开展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修必须达到政府及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报送出租方;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信息公告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本金由深圳联交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自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租赁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银行转账;
6.免租期是建立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的情况下,若因承租方存在租赁合同第11.2条约定的情形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就免租期对应的租金金额在出租方解除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方全部交纳;
7.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出租方报请上级审批同意[如转(分)租],及出租方办理完成物业入住手续之日起计算)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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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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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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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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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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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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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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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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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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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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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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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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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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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3288076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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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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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0755-83002364 王小姐:0755-2692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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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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