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王台镇王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次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406001
各投标人:
一、延平区王台镇王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7202000406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后注3. 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问题描述:该条款要求有发生变更的证书,都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根据常规证书变更经验,变更审批时间约为2个月,远远超过招标文件挂网时间。该条款有排斥正在进行变更证书的潜在供应商。 建议该条款修改为: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公司信息变更的,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问题2: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八、近年财务状况表,表后注(以上证件复印件以原件扫描成彩色电子文档)。 问题描述:该条款要求所有的供应商均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彩色扫描件。目前银行并非给所有的供应商提供彩色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有的银行仅提供了黑白复印件。 建议该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应附上供应商开户银行发出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该扫描件可为彩色扫描件或黑白扫描件。
答: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仅有银行提供的黑白复印件,该复印件则视为原件。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1.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一致。”现修改为“11.1.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以上证书若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注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现予以删除。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绿色金库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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