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概述
征集项目名称: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
征集项目编号:K3501212025000007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黄泽露
联系方式:18750737455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座403
三、入围供应商及产品(服务)信息
包号:1,分包名称: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
(1) 最高入围价格/最低入围分
96
(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黄泽露、黄启金、张秀平、陈雪清、吴晓静
(3) 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4) 入围供应商及报价内容:
| 序号 | 入围供应商 | 地址 | 报价内容 | 报价方式 | 入围价格 |
|---|---|---|---|---|---|
| 1 |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中心46层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 | 单价 | 1380000 元 |
| 2 | 福建闽榕建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仓山区亭头路319号仓山万达广场B1区B5号楼1003单元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 | 单价 | 1380000 元 |
| 3 |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0层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 | 单价 | 1380000 元 |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①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804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入围供应商均摊。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③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包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服务):1804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1.2符合性审查:
①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谕维律师事务所均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十)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关于“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要求对价格符合性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②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度德律师事务所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三章 一、采购需求标准“(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具有自然资源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土地或城乡规划与建设或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或矿产或测绘等)执业律师;应具备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②律师执业证书”的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十)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关于“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要求对价格符合性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③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三章 一、采购需求标准“(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具有自然资源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土地或城乡规划与建设或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或矿产或测绘等)执业律师;应具备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②律师执业证书”的要求未同时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也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十)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关于“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要求对价格符合性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④经评审委员会评议,福建闽榕建律师事务所、福建浩学律师事务所、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建闽榕建律师事务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15%进行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3、入围供应商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入围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携带委托书联系财务(0591-87931620),如需邮寄通知书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23009936@qq.com。
4、未入围供应商可至系统后台查询各自评审得分与排序。
征集人: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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