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立项上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00号湖塘科创园3#楼;
2.2.项目建设规模:湖塘科创园3#楼地上22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9.150米,地上建筑面积31252.47㎡,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6500㎡。建筑使用功能为办公楼,建筑防火分类为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上部整体为装配式结构,结构类型为框架核心筒。目前,3#楼一层大堂已经装修完毕,二层不在此次装修范围内,3-22层均为毛坯状态,现场仅有喷淋、烟感等消防设备安装完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装修总面积28827.14㎡,涉及地下室、1层大堂、3-22层,包括:①设计范围: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局部加固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专业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0497075.2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54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内完成经发包人确认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133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以承担装修工程部分设计内容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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