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太平坊路段)
招标序号:SGCJS2025-026号
招标人: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柳军、季建峰、郑燕0578-2860385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松阳县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8238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逸琪 | 浙2332025202500795 |
2 | 松阳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8238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张晓芳 | 浙2332015202310518 |
3 | 浙江中驰建设有限公司 | 548238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志园 | 浙2332024202410770 |
4 | 松阳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48238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包淑芳 | 浙2332019202310959 |
5 | 浙江林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548238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徐茂凌 | 浙2332021202327642 |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