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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丹东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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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13

一、项目编号 :JH25-210600-01041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1-39号

中标(成交)金额:897,000(元)

评审总得分:84.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文件要求,在2025年-2027年期间在丹东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开展地籍调查和编制地籍图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建设地籍数据库,编制地籍图,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建设地籍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地籍调查数据与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建设施工、不动产登记相关联和支撑,深化地籍调查成果应用与更新。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工作要求,丹东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范围内,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依托不动产权籍数据库为基础,梳理整合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房屋、林木等各类地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成果,建设地籍数据库。

服务要求:要求①2025年底前,建立市本级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内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 ②2026年底前,建立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较为完整的地籍数据库,符合实现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常态化更新应用。市本级内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 ③2027年底前,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和地籍图实现省级统一归集和管理应用。 ④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技术支持,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成果需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按时完成,并根据国家、省级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服务需求与国家、省级相关要求有冲突的,以国家、省级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文件要求,在2025年-2027年期间在丹东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开展地籍调查和编制地籍图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建设地籍数据库,编制地籍图,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建设地籍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地籍调查数据与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建设施工、不动产登记相关联和支撑,深化地籍调查成果应用与更新。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工作要求,丹东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范围内,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依托不动产权籍数据库为基础,梳理整合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房屋、林木等各类地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成果,建设地籍数据库。 要求①2025年底前,建立市本级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内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 ②2026年底前,建立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较为完整的地籍数据库,符合实现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常态化更新应用。市本级内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 ③2027年底前,市本级(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和地籍图实现省级统一归集和管理应用。 ④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技术支持,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成果需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按时完成,并根据国家、省级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服务需求与国家、省级相关要求有冲突的,以国家、省级要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张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计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 11-39号

联系方式:0415-231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联系方式:0415-316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5-3169822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0043-丹东市本级地籍数据库建设与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磋商-服务4.22.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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