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登州南路以西片区土地道路范围内地上物和第二殡仪馆旧址地上物拆迁工程 (项目编号:DLTZJC202505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概况 登州南路以西片区土地道路范围内地上物和第二殡仪馆旧址地上物拆迁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TZJC202505101 项目名称:登州南路以西片区土地道路范围内地上物和第二殡仪馆旧址地上物拆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4.6423万元 最高限价:764.642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3C/div%3E%3Cdiv%3E3.%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7%89%B9%E5%AE%9A%E8%B5%84%E6%A0%BC%E8%A6%81%E6%B1%82%EF%BC%9A%EF%BC%881%EF%BC%89%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5%89%AF%E6%9C%AC%E6%88%96%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6%B3%95%E4%BA%BA%E8%AF%81%E4%B9%A6%E6%88%96%E6%B0%91%E5%8A%9E%E9%9D%9E%E4%BC%81%E4%B8%9A%E5%8D%95%E4%BD%8D%E7%99%BB%E8%AE%B0%E8%AF%81%E4%B9%A6%E6%88%96%E7%A4%BE%E4%BC%9A%E5%9B%A2%E4%BD%93%E6%B3%95%E4%BA%BA%E7%99%BB%E8%AE%B0%E8%AF%81%E4%B9%A6%E6%88%96%E5%9F%BA%E9%87%91%E4%BC%9A%E6%B3%95%E4%BA%BA%E7%99%BB%E8%AE%B0%E8%AF%81%E4%B9%A6%E5%A4%8D%E5%8D%B0%E4%BB%B6%E5%B9%B6%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C%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F%BC%9B%EF%BC%882%EF%BC%89%E9%A1%BB%E5%85%B7%E5%A4%87%E5%BB%BA%E8%AE%BE%E8%A1%8C%E6%94%BF%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9%A2%81%E5%8F%91%E7%9A%84%E5%BB%BA%E7%AD%91%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6%80%BB%E6%89%BF%E5%8C%85%E4%B8%89%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F%BC%9B (3)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到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凡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栖霞道46号 联系方式:8437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920600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胡凯波、孟令美 电 话:18920600936 天津市博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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