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于2026年1月15日在医院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6年1月23日在医院会议室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编号:ZBB-25-12-59Y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3.限低价:36000元/年
4.采购内容: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5.服务期限:2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7.采购方式:磋商(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包含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最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磋商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
定标时间:2026年1月23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刘瑞华、侯龙鑫、邱提涛、王哲、严立涛
定标委员会成员(3人):程龑、刘全宾、李鹏飞
五、核查情况: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社保信息(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企业信用信息等。经核查安徽道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倩城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九畹阁餐饮有限公司、郑州新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康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美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升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优鲜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通过。
六、中标人情况
中标单位全称:郑州新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36800.00元/年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2年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中医院网》上发布,公示期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监察监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68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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