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数字城市路灯广告位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区数字城市路灯广告位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名称(文号):〔2025〕第 23 次第 23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自筹,招标人为贵阳市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概况: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完成白云区数字城市路灯广告位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并在受让期限内开展市场化运营。负责项目范围内投资、运营,并向项目范围内服务使用者收取费用。受让方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要求行使和履行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包括投融资、及提供满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要求的运营服务等事项,受让方在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实施机构的履约监管、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2)评估有偿使用费:22512.58万元。(3)管理方式:本项目是将白云区数字城市路灯广告位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引进企业对白云区路灯广告需求者提供广告设置及投放服务并进行管理;由受让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投资、运营,并向项目范围内服务使用者收取商业广告费用。(4)有偿使用年限:15年(含建设期1年)。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新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为建设期;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14年为项目运营期。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满后,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按约定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机构。(5)招标范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服务范围为白云区范围内共计7400个广告位未来15年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利,即对应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服务内容为向广告需求者提供广告设置及投放服务。
项目总投资(万元):22512.58
服务期限(年):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还能力: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2月05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贵阳市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