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医院迁建工程(平和县第二医院)-室外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提问1: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根据《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附件2,没有设置水电施工员岗位,请修改相关拟派人员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中的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水电施工员1人”修改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其他内容不变。
提问2:根据闽建办人函〔2023〕6 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考核及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若为2023年8月15日起取得的证书,证书类别须为:建筑施工企业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类),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不可以,请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答:证书提供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人。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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