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购买UPS电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3092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购买UPS电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41200
最高限价(元):1341200
采购需求:查看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核心产品:12V/200Ah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
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质保期:3年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一)UPS电池整体要求
★1、本次项目采购12V/200Ah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320节及12V/100Ah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320节,为UPS设备供电,电池应选用高性能阻燃电池产品。
★2、安装调试包括电池上架、单只测量、直流电缆连接和并入主机,涉及UPS设备的工作,投标人需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提供至少4次巡检维护,并报送巡检维护报告。如遇故障,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本次仅更换蓄电池组,原电池架继续使用,投标人需保证投标产品尺寸能够满足现场电池架内安装,12V/200Ah电池架内尺寸如下:长5500mm*高376mm*4层共两架;2V/100Ah电池架内尺寸如下:长1500mm*高366mm*4层共八架,宽度不受限制。
(二)UPS电池具体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条款中加“△”的条款需提供具备认证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所有加“△”的条款检测结论应全部合格。
1、12V/200Ah和12V/100Ah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组技术要求:
1.1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12V;设计寿命≥10年。
1.2△气密性:应能承受 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1.3△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在10kPa~35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在3~30kPa范围内。
1.4△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1.5△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不应有裂纹与溢流现象。
1.6△大电流放电: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1.7△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7%。
1.8△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7%。
1.9△防酸雾性能: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溢出。
1.10△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连续充电160h,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1.11△热失控敏感性:蓄电池温度应≤60℃,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30%。
1.12△过度放电:30天过度放电结束后,容量恢复值应≥93%。
1.13△低温敏感性:10h率容量≥90%C??。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槽盖应无分离现象。
1.14△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应≥92%。
1.15△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5%。
2、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2.1电池组电压:1V~800V,±0.3%
2.2单体电压: 1.0V~3V,±0.2%(支持2V电池)4V~15V,±0.2%(支持6V和12V电池)
2.3单体内阻:0~65535uΩ,5%的测试精度,2%的重复精度,分辨率:10uΩ
2.4电流:0~2000A,精度±1%
2.5温度:-10°C~+85°C,精度±2°C
2.6支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
2.7装置参数的修改或校正必须有密码保护。
2.8装置应能自动识别浮充、放电、充电、离线四种工况。
2.9能记录蓄电池放电时的时间与电流。
★2.10蓄电池单体温度在线监测:可在线监测各单节蓄电池的温度,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每节蓄电池的负极柱。
2.11支持现场功能测试。
★2.12装置应具有定期自动对采集的蓄电池参数进行统计、计算,并具备分析诊断及告警提醒功能;蓄电池热失控分析判断功能。通过分析对比环境温度、蓄电池温度、电池浮充电电流,对蓄电池是否处于热失控危险进行诊断,及时进行告警提醒;蓄电池剩余容量(SOC)估算和健康状况(SOH)综合分析评价功能,对容量不足和失效电池发出告警或更换提示。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 位 | 技术指标及主要配置 |
| 1 | 12V200Ah 电池组 | 320 | 节 | 12V/200Ah 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设计寿 命≥10 年 |
| 2 | 12V100Ah 电池组 | 320 | 节 | 12V/100Ah 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设计寿 命≥10 年 |
| 3 | 电池开关柜 | 2 | 台 | 12V/200Ah 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与UPS 保 护需求 |
| 4 | 电池开关箱 | 2 | 台 | 12V/100Ah 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与UPS 保 护需求 |
| 5 | 更换电池系统调试 | 1 | 项 | 电池与 UPS 联合调试 |
| 6 | 电池安装服务 | 640 | 块 | 电池搬运以及安装服务 |
| 7 | 电池互联导线 | 480 | 米 | 按实际安装需求进行匹配,达到安全标准 |
| 8 | 电池组母线 | 190 | 米 | 按实际安装需求进行匹配,达到安全标准 |
| 10 | 电池监控模块 | 640 | 只 | 分布式电池管理系统(BMS)模块 |
| 11 | 电池监控主机 | 1 | 套 | 电池管理系统主机,按电池模块需求配备 |
| 12 | 辅材 | 1 | 项 | 护套、胶垫 |
(报价需要包括所有费用,电池安装运费等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含运输、安装、调试、现场线路铺设、电池连线更换、电池铜排更换、符合机房标准化施工,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0417-3611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