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YX-ZFCG-2025-001
二、项目名称:周至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周至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西稍门开元商城商住小区二单元1408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24,000.00元 | 90.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周至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服务类(陕西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会计咨询服务 | 周至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全县264个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一)选派相关审计工作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其它审计工作人员中级或中级以上会计师不得少于5人。 (二)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接受采购人相关考勤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以及对其审计工作质量和履行协议情况的评定。 (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报告。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采购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符合采购人要求。 | 92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军宁(采购人代表)、孙军让、孙江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标准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周至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1.38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农商西街十号
联系方式:029-87117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157号华润万誉中心九层0911-0914室
联系方式:18292846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292846350
华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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