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鲤鱼江下游两岸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222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鲤鱼江下游两岸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222001
| ||||
招标人
|
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贵港市青云村片区及小江片区污水管网,治理鲤鱼江下游两岸入河排污口。其中青云村片区新建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800m³/d 1座,排水重力管1750米,压力管约700米;小江片区新建提升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1000m³/d、200m³/d各1座,排水重力管681米,压力管约310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叁拾捌万玖仟叁佰贰拾元叁角(¥ 8389320.3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冯海雄(注册编号:桂245131332834;身份证号:4508******78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春林(身份证号:4509******12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5.61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肆拾万零贰仟贰佰陆拾柒元柒角壹分(¥ 8402267.71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陆双(注册编号:桂245212201077;身份证号:4527******04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振耿(身份证号:4525******55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77.68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捌佰叁拾玖万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柒角(¥ 8392234.7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星林(注册编号:桂245111117308;身份证号:4508******317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荣进(身份证号:4525******825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64.07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广西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各章间应分页编排)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8%B4%B5%E6%B8%AF%EF%BC%89%EF%BC%88http%EF%BC%9A//ggzy.jgswj.gxzf.gov.cn/ggggzy/%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s://zfcg.gxzf.gov.cn/%EF%BC%89%E3%80%81%E8%B4%B5%E6%B8%AF%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zfcg.czj.gxgg.gov.cn/%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5921173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