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鑫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城市管理局寻乌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项目编号:GZXJS2025-XW-G002)公开招标的废标公告
应采购人通知,因采购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原中标结果无法适配,相关设备需求需重新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之规定,本项目废标,择日重新组织采购。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后续关注最新发布的项目公告,给潜在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
